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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试行审计质量控制“+12345”工作法

发布日期:2025-06-20 10:46 [ ]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审计署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和省审计厅“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提升年实施方案部署,盐城市审计局在严格执行现行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基础上,试行审计质量控制“+12345”工作法,强化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措施,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质效。

“1”是指执行一张图,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分配执行图。按照到人到点的要求,将年度审计项目分配到业务部门,明确审计组组长、主审和审计组成员,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和中介协审人员,从严控制审计组外部人员配备,其中重点项目采用“双业务主审”制度,人员通过竞聘方式产生。除人员名单在年初编排计划时确定外,细化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计划管理部门按月督促通报执行进度,进度滞后的处室负责人需在局务会上作出说明,切实提高计划执行的组织化水平。

召开答辩会通过“方案陈述+专家提问”方式确定全市重点项目双业务主审人员

“2”是指开展两个认定,即审计组组长和主审资格认定。为解决近年来市局新进人员较多、审计能力不能胜任审计业务需求的矛盾,鼓励年轻同志不断钻研审计业务、积极投身审计业务实践,计划按年度组织开展审计组组长和主审资格认定,除了要求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外,更加注重考察审计业务实践能力、综合分析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提高审计质量、拓展审计成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2025年,经过个人申报、处室推荐、资格审查和会办研究,认定18名同志具备审计组长资格、20名同志具备主审资格,要求今年所有项目都按照认定结果执行。

“3”是指实施三张表,即审计外部调查备案表、审计取证连号登记表、审计作业流程验收表。制订审计外部调查备案表,审计实施方案要明确不同领域项目的审计对象范围,审计人员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单位或者事项开展外部调查,外部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明确的调查结论在备案表中注明,强化审计外部调查的规范化管理。制订审计取证连号登记表,审计取证单增加统一连贯索引号,全过程跟踪现场审计取证单发放、回收、采用情况,并作为对审计组审计人员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审计人员编制发放审计取证单需经过审计组组长审核同意,强化审计取证的精细化管理。编制审计作业流程验收表,根据审计相关程序规定和质量控制要求,引导审计项目按照统一流程和质量标准规范实施,上一流程实行验收销号进入下一环节,强化审计作业流程标准化管理。

 

组织召开审计组周例会攻坚重难点问题

“4”是指实行审计现场四会制度,即方案讨论会、审计组周例会、中期汇报会、报告起草讨论会。为强化审计现场实施阶段审计质量控制,现场审计过程中须执行四会制度:召开方案讨论会,要组织审计组成员充分研究讨论,提高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内容重点、组织分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行性,确保实现预期审计成果;召开审计组周例会,每周跟踪了解审计组成员分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度项目进度,掌握需要汇报和协调推进的工作;召开中期汇报会,原则上审计进度过半后需要向局领导汇报中期情况,评估审计目标完成进展和实现程度,研究下一阶段现场审计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研究信息报送内容和重大问题移送处理事项;召开报告起草讨论会,撤点前审计组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充分讨论审计工作底稿和所附证据资料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取证单的反馈意见,讨论审计取证单采用情况以及问题定性、定责、处理的合规性和适当性,研究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市局督导组听取各县(市、区)审计局推进“清零行动”进展情况

“5”是指做到五个清零,即推动解决零信息、零问题、零移送、零批示、零定责等审计成果不高的问题。审计成果利用是审计树立权威、发挥反腐治乱和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环节,目前部分县(市、区)审计局和市局部分处室都不同程度存在“五零”问题,要求各单位、各处室要主动对标对表,检视自身是否存在相关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目标组织推进以处室(单位)为主体的实施清零行动,进一步推动审计规范化建设,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和成效。(张龙云、吴晓)

 

来源: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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