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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审计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5-05-30 10:01 [ ] 浏览次数: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建湖县审计局顺利通过复查,再度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自2015年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连续第三次继续保留该荣誉。

多年来,该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军君)


来源: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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