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盐城市审计局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研究出台《审计组组长和主审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任职资格条件、工作职责等内容。
《办法》强调,除了需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较强综合能力素质外,审计组组长还须具备5年及以上审计业务工作经历、担任过5个及以上中大型审计项目主审;主审则须具备2年及以上审计业务工作经历,担任过2个及以上中大型审计项目业务骨干。同时,《办法》规定,已取得审计组组长或主审任职资格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若存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审计结论严重事实不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及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等情形,将取消其任职资格。以及审计组组长和主审在工作中积极履职作为,工作成绩显著,审计项目质量优秀的,其工作实绩可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优先条件。
根据《办法》,盐城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审计组组长和主审资格认定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处室推荐、资格审查和会办研究等流程,最终确认18名同志具备审计组组长资格、20名同志具备主审资格,并明确2025年开始未通过资格认定的审计人员不得担任审计组组长或主审,激励年轻审计干部不断提升职业胜任能力,多接几次烫手的重大项目,多当几回承担重要任务的“热锅蚂蚁”,为盐城审计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龙云、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