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财政局多措并举,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约谈政府采购当事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等方式落实财政“同级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
2024年上半年,盐城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研判、综合施策落实整改。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堵塞制度漏洞。2024年7月份以来,市财政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和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编制指引(试行)>、<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和规范资金支付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完善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流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二是约谈采购当事人夯实整改责任。针对审计发现的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市财政局分别约谈预算单位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负责人,要求其全面分析存在问题,立即细化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审计组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市财政局将采取处罚措施。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工作要求。针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负责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统一政府采购要求、提升政府采购绩效。(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