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盐城市本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办法》,明确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工作流程、服务费等内容,促进提高第三机构参与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2024年上半年,盐城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不规范,存在违反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部分指标不准确、向下级单位转嫁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推进整改,研究制定了上述办法。(袁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