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盐城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仍需按计划持续整改任务数10个。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4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6日,召开了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分解整改任务,迅速组织责任处室对整改事项进行梳理,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责、担责、尽责。三是建立三项清单,落实整改任务。坚持全面整改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研究制定《中共盐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严把关、逐条审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及参与处室、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整改类型,建立挂账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强化“第一议题”制度思想认识,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切实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9次,会前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最新理论成果。另一方面,灵活实施学习方式方法,充分借助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活动日、处室工作例会、青年干部座谈会、审计理论研究等载体,有效推进理论灌输与审计实践思考同步,提高审计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的内生动力。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统筹落实学习计划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规定篇目学习,扎实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确保每年不少于6次。制定出台《局机关2024年度政治理论学习专题计划》,严格按照专题计划内容,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15次、交流研讨6次。
3.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与审计监督工作实践相融合,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审计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活动,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转化为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本领和实际成效。另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检测,并将学习成效纳入审计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审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更加高涨。
4.关于“坚守经济监督根本定位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强化主责主业研究,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精准定位,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规定和规律的研究,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防风险相关审计项目,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2024年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共39个,其中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审计项目32个,占比82%。根据巡察要求,已安排盐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两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海兴集团、静脉科技公司等国有企业审计。
5.关于“人民立场站得不够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力度,聚焦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基层治理等民生领域审计。我局采取“2+6”联动模式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2家市级医院,以及6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揭示违规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2023年,先后组织实施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审计项目;2024年,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资金等民生审计项目。
6.关于“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认真落实纪监巡审项目计划、进点时间、关注重点、成果共享“四同步”制度,强化与市纪委监委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审计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商请市纪委监委提供相关被审计单位信访举报情况,审计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办理移送处理等。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联合监督效应持续放大。强化与巡察机构的工作协作,积极参加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会议或动员布置会,领会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巡视巡察要求,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结果,组建专项审计组配合巡视,强化巡审联动,努力实现监督贯通协同。在全市层面统筹调度力量,积极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审计骨干参与巡视巡察和纪委监委办案。2023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先后选派198人次参加省、市委巡视巡察和纪委监委办案,为案件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3月,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明确11条具体举措,提升协同监督水平。
7.关于“‘应审尽审’全覆盖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准确把握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推动审计全覆盖形式和内容、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完善审计对象库和审计项目库管理,确保在五年周期内实现审计全覆盖,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三年周期内实现审计全覆盖。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做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立项研究,会同组织部门提出年度领导干部审计建议名单计划安排,征求纪检监察等单位意见后,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执行。我局坚持以经济责任任中审计为主,并逐步提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2023年安排1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项目,包括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疾控中心、市交投集团、盐城港控股集团、滨海阜宁盐都3家检察院、建湖县审计局。2024年,安排市级部门(单位)、开发园区、县级法院院长等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任中比例为90.9%。并在财政“同级审”中对市本级8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进行全覆盖审计。同时,科学谋划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立项调研工作,采取全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融合审计与单项审计相统筹的方式,建立健全重点重大审计项目任务和攻坚事项“揭榜挂帅”机制,扫除审计监督盲区,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覆盖面。
8.关于“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能力培养,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大数据审计技术提升。积极组织全市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开展的计算机中级培训,通过定期召开大数据案例分析会,加强大数据审计技术交流。二是逐步健全完善数据库建设,切实做到数据先行。做好财政一体化、预算部门预算账套、社保、公积金、国有企业等各类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三是根据审计项目实际,强化大数据审计深度融合。加强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运用数据分析,深挖审计疑点,更好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优秀审计项目打造中的作用。将数据处的审计人员全部安排到审计项目中锻炼,在审计实践中强化数据分析和审计业务的融合。
9.关于“审计整改标本兼治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全面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盐城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甚至拒绝整改等责任追究情形作出规定,并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作出规定;制定出台《盐城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等需约谈的情形作出规定,并对需约谈对象、约谈的实施程序等内容作出规定。
10.关于“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履行购买审计服务审核审批流程,按照《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业务处室提出购买审计服务需求,拟定《聘用人员审批表》逐级报批后,法规处启动采购程序,拟定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均履行审批程序报局领导审签后公开发布和执行,2024年开始所有工程类和财务类购买审计服务项目均执行管理制度、履行采购程序,及时规范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11.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已向市财政申请收回代管其他资金,往来款项已清理。
12.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已对该报销发票及相关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人员及时补办公务卡。进一步优化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强化推广使用公务卡,增强干部职工用卡意识。费用报销时要求提供公务卡消费记录,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应使用公务卡强制结算未使用以及无公务卡消费记录的费用,不予报销;对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事项,除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以外,一律通过公务卡直接结算。
13.关于“费用报销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明确接待费用报销时限,要求公务接待一次一结,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台账明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盐城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盐办发〔2012〕65号、盐财行〔2015〕8号)并在会议费报销中严格执行。特别是大型会议、培训费用报销时要求提供参会人员住宿明细、餐费菜单。
14.关于“对下指导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根据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不再对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综合考核。一是参照省审计厅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县(市、区)审计局审计业务培训与质量检查力度,强化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推动全市审计机关高质量发展同步同效。二是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2022—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项目的高度推动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严格落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等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
15.关于“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严格涉密载体管理,及时对收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文件进行登记。今年以来,收到的各类涉密文件均进行了登记、编号并履行签收手续,严格对照保密要求做好涉密文件传递、承办、借阅、保管等全流程管理。提高保密工作和审计业务工作融合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完善岗前保密审查、离岗审批等程序。参加市保密局组织的专题培训,我局作为试点单位参与保密工作规范化应用系统框架数据录入,实现保密人员及涉密载体数据化管理。
16.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扎实推进审计人才培养素能提升工作,有效加强各类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育多个审计专业领域“业务首席”,推进人才队伍整体专业素养、管理协调能力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匹配。二是强化90后年轻审计干部专业能力培养,大力推进审计署计算机中级培训和考试合格工作,创新实施青蓝结对传帮带、审计干部培训课程“点题”等活动,确保审计一线90后年轻干部全部胜任审计项目主审。三是持续推进年轻审计人员审计组长(主审)资格认定,强化90后年轻干部主审项目的审核复核审理等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四是认真执行轮岗交流制度,正常开展审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今年年初,已有9名同志交流轮岗,丰富了审计人才岗位经历,迅速扭转了从事电子数据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超20年人员单一工作经历现状。
17.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今年来,召开6次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次党组会召开前,组织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做好参会对象通知把关工作,发现党组议事表决中存在与“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规定相背的,均提前向局党组书记和有关人员作议事回避提醒,确保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合规不走样。今后,一以贯之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组织人事处认真做好向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宣传重温《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工作,确保上级规则要求入脑入心。
18.关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参照省审计厅的管理办法,优化对县(市、区)审计局的指导监督。二是规范购买审计服务程序。2024年开始,所有工程类和财务类购买审计服务项目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履行购买审计服务审核审批流程,由业务处室提出购买审计服务需求,报批后法规处启动采购程序,法规处根据局领导审签的采购公告执行。三是有力推进整改督查。动真碰硬推动审计整改,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2022—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多次听取上级审计涉及我市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就国有企业稳增长及防风险专项审计调查、盐城市水产品稳产保供专项审计调查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提升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平台功能,2024年已采集市属企业和市属区管企业账务电子账册,并进行转换分析。多视角、全方位、融合式做好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将防范国资、国企风险提上重要位置,近三年已实现对市属国有企业3年轮审一遍要求,定期对市属区管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局加大对县级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实现市县联动审计。加强审计人员企业管理理论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复合型能力。积极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已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市属及市属区管企业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指导监督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有方、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五是力促信息化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认真研究促进大数据技术与审计项目深度融合的措施方法,更好地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优秀审计项目打造中的作用。明确由同一分管领导同时分管数据处和法规处,从领导体制上打通大数据与项目深度融合的通道。不断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数据处人员要学习审计业务知识,业务人员要学习大数据技术,特别是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的人员,要学以致用,将学到的本领真正运用到审计实践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按照《审计法》规定,加大审计结果通报或公告力度。2024年开始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每个业务处室至少完成1个项目审计结果公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及具备条件的业务处室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通过召开结果反馈会议形式,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做实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2024年开始每个重点项目需完成1篇以上的高质量审计信息,力争获得市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夯实课题研究基础工作,2024年积极申报市级、省级科研课题,市级课题立项5篇、省级课题立项1篇。
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5月份制作了6本廉政谈话(谈心谈话)记录本发各局领导,定期统计各位领导的谈话情况。9月14日,局主要领导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对与会同志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后各分管领导和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分层分级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廉情分析会的方案、具体会议内容等工作。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切实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抓手,党组会议必须讲、处室会议一定讲、关键节点重点讲,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学习审计署印发《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今年“510”警示教育活动安排,组织各处室(中心)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薄弱环节,认真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目前,排查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正在报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今年以来,已对9个审计项目现场进行执纪巡查工作,对2023年已完成的46个审计项目开展了廉政回访,并严格完善项目廉政档案。
4.关于“自我廉政监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今年6月份至今,组织对2021年以来已形成的审计项目廉政档案进行了“回头看”,强化对审计组提交的廉政档案的审核力度,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正在研究本局《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制度》,计划于今年12月正式印发。
5.关于“制度规定和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5年1月底前,将按照相关工作制度规定,要求局科级干部开展1次述职述廉,并将长期执行该项制度。做好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对局系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逐一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符合上级要求。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领导干部每年年初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其中包含意识形态领域的责任要求。2024年12月—2025年1月,组织人事处将加强对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以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内容的审核,确保内容完整。办公室持续强化对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舆论阵地的管控,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持续督促各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今年7月和8月,有两个党支部分别与被审计单位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其他党支部充分利用统一活动日,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局党组5月份研究成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9月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局机关党建相关工作。
8.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督促党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党员同志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对“常见违纪情形对照检视”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填报排查表,支部书记逐一审核把关。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支部活动记录检查一次,对记录不规范的情况督促支部完善。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通过对各党支部活动记录簿的检查,局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活动。2025年1月底前,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0.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纠正错误和存在问题。认真对照中组部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准确认定相关同志“三龄两历”,及时补充缺失材料。同时,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针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定期进行全方位“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严管档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对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于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实现抓点带面、抓纲带目、抓源治本的效果。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坚持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69081005;邮政信箱: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市审计局1001室;电子邮箱:26557415@qq.com。
中共盐城市审计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