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建湖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对2015年度房地产企业税费缴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确保审计调查质量。
突出调查重点,明确调查方向。在审前调查阶段,审计人员到地税职能部门充分了解重点税源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历年欠税等房地产企业情况,确定税源大户为调查对象。重点对纳税大户、欠税大户开展审计调查,检查是否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等各类规费、税费情况。
注重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审计人员通过分析地税部门提供的税费入库数据,确定纳税大户、欠税大户按税种税目入库情况;通过分析住房办提供的房产合同备案数据,确定重点税源户申报不足的详细数据;通过分析非税业务收据,确定物业维修基金缴纳情况;通过分析企业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台账及房源销控表等数据,确定已销售或已备案而未申报纳税的记录,逐条分析核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结果准确。
围绕挖掘收入,维护税源完整。审计人员通过房产合同备案数据筛选按揭贷款形式销售的收入,核实按揭贷款是否足额入账;通过房产销售明细表,核实诚意金、定金等预收收入是否足额入账;通过销售业务员、购房户了解,核实代收费用是否入账;通过查看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对未计收入直接冲减成本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用于视同销售项目;通过查看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实是否存在以房产抵债的情况;通过查看利润分配及相关科目,核实是否存在直接以房产作为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情况。
深入现场核实,保证工作质量。审计人员通过企业提供居住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销售数据,筛选未售未租房源信息,采用抽样的方式到现场逐户核对是否销售、出租和使用情况;通过提供的建设平面图、人防工程批复等信息,实地查看有无违规建设,核实民防工程面积是否达到要求,有无违规占用等情况;通过财务账面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开具非地税部门监制收据隐瞒售房收入的情况;有无收到预收款挂往来账而不纳税、有无不报、少报或瞒报收入的情况;有无未及时结转销售收入从而逃避纳税的情况。
关注民生热点,维护业主权益。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审计人员通过向楼盘销售人员、业主询问调查摸清收费情况,核实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吴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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