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三项”机制规范审计中介管理

发布日期:2016-11-10 21:37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盐都区建立起“三项”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审计中介管理。一是准入退出机制。对中介机构实行建库管理,凡要进入本区域实施审计服务的,必须要达到入库条件并进库备案后才能开展中介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被发现有重大不良执业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退库。二是服务竞争机制。对需要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审计项目,公开审计服务要求,凡在库管理的中介机构均可投标竞争,择优聘用。三是质量考核机制。对中介的审计服务成果,引入第三方独立复审,以复审结果来综合考量中介的审计服务质量,凡发现有审计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一律按服务协议追究责任,或扣减服务费用,或清退出库。通过“三项”机制的实施,该区审计中介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证。(郝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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