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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狠抓“巡审联动” 实现“如雷贯耳”

发布日期:2024-03-12 10:11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阜宁县审计局全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巡审联动”高效机制,推动审计“经济体检”与巡察“政治体检”有效衔接,不断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该局在某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强化巡审全程互联互通互享,充分释放“巡审联动”叠加效应,为该项目获评2023年“江苏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着力顶层设计,强化巡审联动路径指引。建立联席会议,商定巡审联动项目。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纪检、巡察、组织、人大、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议巡审联动项目,综合研判违纪违规问题成因、特点、手段和变化规律,共同研究源头治理举措,构建“审前共商、审中共融、审后共享”新格局。出台政策文件,加强巡审联动协作。推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巡察机构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以顶层设计的方式强化“巡审联动”路径指引。强化人员互动,构建巡审联动纽带。该局明确所有中层干部必须参加一次以上县委巡察工作,所有审计业务骨干全部进入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既为县委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又利用参加巡察机会学习县委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近年来,先后选派12名审计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委三级巡视巡察工作,5名同志获评“巡察工作先进个人”,7名同志收到县委巡察办表扬信。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提升巡审联动叠加效益。注重审前互联,确保信息无缝对接。县委巡察办和审计部门坚持工作同步谋划,在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时互相沟通。在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和审计组加强交流,互相通报专题审计和巡察重点事项,制定同步开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和审计重点事项,确保巡察审计相向而行,目标一致。注重审中互通,确保工作协同并进。实行节奏同频,工作同步。现场工作期间,涉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当中的问题,主要由巡察组负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公共建设,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由审计组负责。双方建立动态会商机制,对巡察发现审计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由审计组及时运用审计专业手段进行印证,审计组现场发现的其他问题,由巡察组进一步从政治角度进行跟踪。注重审后互享,确保巡审质效提升。一方面强化巡审成果运用,对巡审联合发现的系统性、政策性问题,共同跟进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强化巡审问题整改落实,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都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重点关注整改措施是否有力,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督促全面落实整改。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彰显巡审联动震慑威力。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审计工作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总要求,建立巡察、审计协调配合机制,审计部门不断加强与巡察机构的日常沟通联系,对重要事项进行联合推进,有效发挥监督合力,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构建联合查案协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业务沟通协作,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明确将任职时间较长、信访反映较多、日常监督问题突出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列入审计项目计划,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成果联合运用机制。着力推进“巡审联动”工作成果的运用,各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时注重收集、查阅审计机关对被巡察单位近期内出具的审计报告,关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将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列入巡察重点。审计部门将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重大决策、内部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及时调阅巡察报告,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戴明乾)


来源: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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