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盐城市审计局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2月30日对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投公司”)实施的盐城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修编等3个规划编制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受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公投公司自2012年10月起,牵头负责盐城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修编等3个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其中:委托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编制了《盐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报告》,委托市市政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盐城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委托北京厚德城市照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盐城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根据盐城市财政局《关于盐城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及盐城市大市区暴雨强度计算公式修编项目概算审查的批复》(盐财建(投)〔2012〕18号),3个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投公司提供审计的工程建设和财务核算资料基本反映了盐城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修编等3个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的真实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规划草案未公告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规划草案未公告。《盐城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和《盐城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在实施过程中,未将草案予以公告,未采取任何形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规划草案未公告的问题,市公投公司在之后类似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划项目编制工作,规划草案及时予以公告,多途径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做到了规划编制的程序化、科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