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存在假冒他人名义住院、挂床治疗、过度医疗、超标准收费等问题,阜宁县人力和社会资源局多措并举,加强定点单位医保住院管理,有效防范和依法惩处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坚持收诊查验制度。医院医保办和经治医师、科室护士长负责住院患者身份核对,确保人、卡、证相符,杜绝假冒住院发生。
严格掌握入院指征。严禁将门诊有条件诊治的疾病和预防性治疗纳入住院治疗。坚决杜绝降低指征收治参保患者登记入院而施行门诊式治疗。
坚持外伤查验备案。如因外伤办理入院时,应由经治医师如实填写《阜宁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登记表》,并详细询问外伤情况。并在病历上如实记录受伤经过。
严禁违规诱导住院。严禁通过减免政策性个人负担费用或者以提供现金、实物等经济手段,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严禁以虚假广告吸引参保人员住院。
严禁出院带药标准。出院带药应和住院疾病直接相关,同类药品不起过两种,药品种类不超过五种,用量不超过7天。
坚持刷卡结算制度。参保患者达到出院标准时,定点医院应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在信息系统进行结算处理。(顾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