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滨海县审计局成立专门审理机构,对审计项目进行跟踪审理,全程控制审计质量,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审理审计项目30多个,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100多条。
审前准备阶段,要求业务科室将审计通知书、审前调查记录、审计方案报送法制科备案,接受审理机构审理,业务科室必须在OA管理系统上传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在审前准备阶段必须上传数据包1次。审理机构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审理,重点对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理。
审计实施阶段,要求审计组至少上传现场审计数据包3次,审理人员通过对现场数据包的适时审理,及时了解掌握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纠正和完善相关审计资料的内容,帮助审计人员查漏补缺。审计实施阶段审理重点关注底稿中的审计事项是否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一致;审计证据是否齐全;审计结论是否有定性和处理处罚。
审计报告阶段,要求审计组至少上传现场审计数据包2次,重点审理审计组对审前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理中指出的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情况;审计结果类文书的出具情况,事实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江洁 杨朝伟)
